市场周报|2023年第46周——重点城市商品住宅市场成交小幅回升

市场报告 2023-11-24 12:41:33 来源:中房研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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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全国
  • 发布时间:2023-11-24
  • 报告类型:市场报告
  • 发布机构:中房研协

  本期关注:1-10月份主要指标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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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要点

  商品住宅:本周监测的重点城市商品住宅成交总面积177.36万平方米,环比增加7.05%。

  土地市场:本周重点城市土地总供应面积921.5万平方米,环比增加18.0%;土地总成交面积412.1万平方米,环比增加117.3%,成交总金额359.9亿元,环比增加902.7%,成交土地均价8734元/平方米,环比上涨361.4%。

  政策动态:央行等部门表示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企合理融资需求;上海优化应届生临港新区直接落户等政策 ;广东出台规定促进土地高效流转;甘肃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广州住房公积金“认房不认贷”;深圳企业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给予补贴;厦门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相关政策;青岛扩大稳定居住落户范围。

  新闻关注:发改委表示努力解决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难点、堵点和痛点问题;住建部向各地回流住房及市政设施标准数据,优先支持三类系统建设;1—10月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下降9.3%,销售面积下降7.8%;10月各线城市住宅价格环比下降。

  二十重点城市商品住宅成交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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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周监测的重点城市商品住宅成交总面积177.36万平方米,环比增加7.05%。四个一线城市中,广州、上海成交量较上周有所回升,北京、深圳持续下滑,深圳跌幅超两成。其他重点城市中,6座城市成交量环比增加,杭州成倍增长,武汉涨幅超过五成,大连、佛山涨幅超过四成;8座城市环比下降,惠州跌幅居首,减少46.62%,其次青岛减少24.34%。大连、佛山、成都3座城市成交量高于前四周平均水平,涨幅均不高于18%;15座城市低于前四周平均水平,青岛跌幅居首,减少54.73%%。

  从成交量来看,成都成交面积明显领先其他城市,为46.83万平方米,其次武汉、广州、济南、杭州、佛山在10.1万—15.4万平方米之间,其他城市成交面积均在10万平方米以下。

  二十重点城市土地市场供求情况

  本周二十重点城市土地总供应面积921.5万平方米,环比增加18.0%。其中经营性土地减少8.3%,非经营性土地增加64.4%。供应总建筑面积2144.2万平方米,环比增加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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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周二十重点城市土地总成交面积412.1万平方米,环比增加117.3%。其中经营性土地增加490.4%,非经营性土地增加49.6%。成交总建筑面积998.5万平方米,环比增加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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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周二十重点城市土地成交总金额359.9亿元,环比增加902.7%。其中经营性用地336.8元,环比增加1025.3%;非经营性用地23.13亿元,环比增加287.6%。成交楼面均价3604元/平方米,环比上涨207.0%,成交土地均价8734元/平方米,环比上涨3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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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汇编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召开金融机构座谈会。强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对正常经营的房地产企业不惜贷、抽贷、断贷。继续用好“第二支箭”支持民营房地产企业发债融资。支持房地产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合理股权融资。要继续配合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坚持法治化、市场化原则,加大保交楼金融支持,推动行业并购重组。要积极服务保障性住房等“三大工程”建设,加快房地产金融供给侧改革,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上海发布《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深化拓展特殊经济功能走在高质量发展前列的若干意见》,提到进一步优化高校应届毕业生直接落户政策。优化完善人才引进落户重点支持行业范围。优化完善人才引进重点机构、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3年的单位清单推荐及备案的行业范围。深入推进人才安居工程,优化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人才住房供应体系。持续推进落实人才优先选房购房等支持政策。进一步改善新片区住房条件。加大财政资金、土地等要素供给支持力度。

  广东公布《广东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共24条,旨在规范交易市场秩序、促进土地高效流转、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进一步明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要求,完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的规则,健全市场交易的服务监管。其中明确了未完成开发投资总额25%的房屋建设工程,可以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预告登记,待投资开发达到转让条件时,再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为解决上述难题提供了新路径,既保障了投资人权益,又有利于存量土地盘活,促进土地要素流通。

  甘肃发布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其中提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全面落实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相关政策措施,贯彻执行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相关政策措施,提振市场信心,最大限度释放市场活力。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坚持供需匹配的原则,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构建“一张床、一间房、一套房”的多层次租赁住房供应体系,推动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稳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持续推进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

  广州发布通知指出,购买广州市首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无住房贷款记录或住房贷款记录已结清,且在广州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有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且在广州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深圳印发《关于促进深圳风投创投持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出优化空间保障和人才奖励。符合条件的新设立或新迁入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和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对购买自用办公用房,按购房价格的1.5%给予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获得补贴的办公用房5年内不得对外租售;对其本部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新注册或新迁入后3年内每年按房屋租金市场参考价的30%给予补贴。对入驻经市政府认定的产业基地或金融重点楼宇的,自入驻之日起,在新注册或新迁入后3年内每年按房屋租金市场参考价的40%给予补贴。若新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价格低于房屋租金市场参考价,则按其实际租价为基准给予租房补贴。

  厦门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相关政策,在厦门市辖区范围内,多子女家庭(二孩及以上)购买的第二套住房认定为首套,购买的第三套住房认定为二套。在思明区、湖里区购买一手、二手商品住房,不再审核购房人资格,限售措施保持不变。阶段性支持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执行至2024年9月17日)。允许缴存人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本金。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缩期,支持住房公积金贷款展期和变更还款方式。支持企业使用银行保函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加快土拍后土地竞买保证金退还,免除新出让商住用地土地出让金支付期限内的利息。

  青岛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明确进一步扩大人才落户范围,符合条件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依次在合法产权房屋、近亲属家庭户、单位集体户、人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申请落户。居住落户方面,一是扩大可落户房屋类型范围,由居住性质的产权房屋放宽至合法产权房屋;二是扩大稳定居住落户范围,稳定居住落户由城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扩大至全市范围,在城镇租赁房屋居住并办理租赁合同备案和居住登记的人员,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无合法产权房屋的,在房屋租赁期间可以申请本人及其近亲属在城镇其他近亲属家庭户或者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城镇社区集体户落户。

  本周要闻

  发改委:努力解决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难点、堵点和痛点问题

  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11月份新闻发布会表示,下一步将从三个方面发力,努力解决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难点、堵点和痛点问题,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完善制度设计。强化民营经济发展形势研判、政策统筹、推动立法等各项工作,大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二是持续拓展发展空间。有序扩大民间投资市场准入,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全球范围产业分工和资源配置、重大战略部署等相关领域工作。三是持续搭建服务平台。积极打造政策、交流、合作、监测、评估、宣传等六大服务平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畅通沟通渠道,积极纾困解难,促进健康发展。

  住建部向各地回流住房及市政设施标准数据 优先支持三类系统建设

  住建部发布通知,为推进国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基础数据库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库建设工作,加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数据成果更新应用。安排将标准数据向各地回流,且回流数据要优先支撑“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规划建设保障房“三大工程”相关信息系统和农房安全管理系统建设;优先支撑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养老金、房屋质量保险“三项制度”试点城市开发部署相关信息系统;优先支撑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试点城市实现工程建设项目“落图”和“赋码”功能。

  统计局:1—10月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下降9.3%,销售面积下降7.8%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1-10月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95922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同比下降9.3%。开发企业到位资金107345亿元,同比下降13.8%。房屋施工面积82289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7.3%;新开工面积79177万平方米,下降23.2%;竣工面积55151万平方米,增长19.0%。商品房销售面积92579万平方米,按可比口径计算同比下降7.8%;销售额97161亿元,下降4.9%。

  统计局:10月各线城市住宅价格环比下降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0月,70个大中城市中,一线城市新建住宅价格环比由上月持平转为下降0.3%;二手住宅环比由上月上涨0.2%转为下降0.8%。二线城市新建住宅价格环比下降0.2%,降幅比上月收窄0.1个百分点;二手住宅环比下降0.5%,降幅与上月相同。三线城市新建住宅和二手住宅价格环比分别下降0.5%和0.6%,降幅比上月分别扩大0.2和0.1个百分点。

  一线城市商品住宅成交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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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住房价格288指数

(2023-02)

1571.9

  • 0.13%
  • -0.91%
日期指数环比同比
2023.011569.9-0.97%-0.14%
2022.121572.1-0.92%-0.11%
2022.111573.9-0.12%-1.08%
2022.101575.8-0.20%-1.01%
2022.091579.0-0.02%-0.87%
2022.081579.3-0.04%-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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