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

房地产综合规定 2024-06-13 09:14:06 来源:西安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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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陕西
  • 颁发时间:2024-06-12
  • 发文字号:市政发〔2024〕5号
  • 发文机构:西安市人民政府
  • 实施日期:2024-06-12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 类别:房地产综合规定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西安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安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和《陕西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措施》(陕政发〔2024〕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着力扩大有效需求协同发力,围绕全市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聚焦重点、先易后难、统筹有序推动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完善回收循环利用体系,强化标准引领支撑作用,大力促进先进设备生产应用,推动先进产能比重持续提升,推动高质量耐用消费品更多进入居民生活,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大幅提高全市经济循环质量和水平。

  ——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结合各类设备和消费品更新换代差异化需求,依靠市场提供多样化供给和服务。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加大财税、金融、投资等政策支持力度,打好政策组合拳,形成更新换代的内生动力和规模效应。

  ——坚持聚焦重点、稳步推进。注重分类推进,把握工作节奏,优先支持发展前景好、投入带动比高的行业设备更新,重点支持需求迫切、拉动效应大但购置成本较高的大宗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及时总结工作成效和可行模式,逐步推广至其他领域。

  ——坚持鼓励先进、淘汰落后。建立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长效机制,推广节能降碳先进技术和产品设备,加快淘汰落后产品设备,促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坚持标准引领、有序提升。根据产业发展阶段,对标国内外先进水平,持续完善节能降碳、环保、安全、循环利用等领域标准。统筹考虑企业承受能力和消费者接受程度,有序推动标准落地实施。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推广应用能效2级及以上节能设备;重点行业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退出,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30%。力争我市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产能的企业40家左右。实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加快淘汰,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50%;高效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15%。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家和行业标准15项以上,发布地方标准30项以上。

  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持续提升。能效水平和本质安全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进一步优化,力争招引培育一批回收利用、家电制造以及设备装备再制造骨干企业。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1.加快推动重点行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聚焦电力、建材、装备制造、机械、航空、电子、工业涂装、家具制造、水泥制品等重点行业,以《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和能耗、能效、安全、排放等强制性国家标准为依据,实施重点行业“一企一策”节能降碳和清洁生产改造,推广先进节能设备,推动设备向高端、智能、绿色、安全方向更新升级。分行业摸清设备生产和设备更新底数,形成供需两张清单。建立技改项目储备清单,并持续做好清单的动态更新,2024年6月底前,将设备更新项目纳入重大建设项目库和三年滚动投资计划。(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2.培育数字经济赋智赋能新模式。围绕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推进实施“数字产业、平台经济、工业互联网、智能工厂、产业大脑”五大工程,到2027年全市累计建设15个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广应用智能制造设备和软件,支持企业对装备、车间、生产线等进行智能化改造,推动人工智能大模型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等领域应用。加快数字化转型步伐,加快形成50个数字化应用场景。持续开展数据中心绿色化改造,加快建设工业边缘数据中心,支持工业制造、智慧工厂、车联网等实时计算、低时延场景应用,推动“云边端”算力协同发展。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推进政务云平台信息技术创新改造和升级。(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数据局、市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3.加快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围绕建设新型城镇化,结合推进城市更新,以供水、供热、制冷、供气、污水处理、环卫、城市生命线工程、安防等为重点,分类制定项目投资清单。更新改造存在影响水质达标、老旧破损、国家明令淘汰、能耗高、运行效率低等问题的自来水厂及居民小区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施设备。逐步实施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推进居民小区自来水庭院管网更新改造。加快对投入使用时间长、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率高、安全问题突出、群众更新意愿强烈的住宅电梯进行更新、改造或大修。推进供热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大幅提升分户计量占比。新建建筑必须采用清洁化取暖方式,大力推动地热能供热项目建设,具备条件的新建建筑优先采用地热能供热。到2025年底,城市供热管网热损失率较2020年下降2个百分点左右。持续推进燃气等老化管道更新改造。开展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及焚烧厂处理工艺设备更新改造。加快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建设。提升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水平。因地制宜完善老旧小区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停车场(库)、电动自行车场、汽车充电桩和防灾避险设备等配套设施。(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资源规划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公安局、市数据局、市应急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4.推动交通基础设施、城市车辆绿色更新。推进车站、铁路、机场等电气化改造,推动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化。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落实便利新能源汽车通行等支持政策,推进城市车辆绿色更新。提高城市公交、出租(含网约车)、物流配送、垃圾清运、轻型环卫、邮政、公务等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到2027年,除特殊工作要求用车外,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新购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采购占比不低于85%。(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邮政局、市机关事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5.推进绿色交通装备能力建设。支持龙头企业加快提升电动重卡、乘用车等整车生产能力,满足运输车辆更新需求。增强汽车零部件产业竞争力,重点发展节能与清洁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推进固态电池、永磁电机、燃料电池电堆、车载视觉感知与决策等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立足航空产业比较优势,推进绿色航空装备产业化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6.推动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结合农业生产需要和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加大能耗高、污染重、作业损失大、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推动农业机械结构调整。做好农机装备和先进适应技术推广应用,加大设施园艺小型农机、智能化小型农机、特种高效专用农机推广力度。推进智能终端在农业生产领域应用。支持引导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支持粮食和仓储等相关行业更新设备。推动智能农机与智慧农业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数据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7.提升教学、科研设备水平。推动全市符合条件的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更新置换先进教学设备和信息化设施,支持高校和科研机构更新置换先进科研仪器设备,提升教学科研水平。严格落实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保质保量配置并及时更新教学仪器设备。加速推动教育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建设。加强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提高教育教学和学校运行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数据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8.提升文旅设备水平。以文旅场所节能降耗、安全运营为着力点,对接近使用年限、达到强制报废年限或安全性能下降的索道缆车、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进行更新提升。加大文旅基础设施投入,统筹考虑文旅娱乐、住宿设施、餐饮服务等需求,提升游客的旅游体验质量。加快建设智慧旅游景区,优化在线预约预订、流量监测监控、科学引导分流、智能导游导览等服务功能。推进文旅数字化、智慧化技术的场景开发和推广应用,推进文旅数智赋能建设。大力支持体育设施设备更新,助力全民健身经济发展,打造更多体育文旅精品。(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市数据局、市体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9.提升医疗设备水平。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鼓励医疗机构针对不同病种升级病房设施设备,加强病房适老化、便利化改造,推进病房标准化、智能化,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智能、新型医疗装备推广应用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鼓励加大智慧医院、移动智慧医疗、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投入,有序推进电子健康卡和数字影像云建设,拓展医疗健康数字化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数据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10.开展汽车以旧换新行动。做大做强自主创新产品和自主品牌,组织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活动,促进汽车梯次消费、更新消费,并引导行业有序竞争。组织汽车(含二手车)销售企业,全面开展以旧换新和让利促销活动,鼓励消费者以旧换新,加快新车、二手车市场流通,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促进汽车消费增长。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完善充电设施管理机制,支持在居住区、停车场、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货运枢纽场所,建设光伏发电和充电基础设施,推进新能源汽车消费。鼓励充电桩基础设施运营企业适当下调充电服务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11.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行动。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开设线上线下以旧换新专区。通过政企联动、优化服务、出台政策等方式,支持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组织家电销售企业搭建以旧换新服务平台,加大以旧换新推广力度,通过政策激励、补贴让利等方式,引导消费者将高水耗、高能耗、使用年限较长的家电,更换为低能耗、绿色智能等家电。支持家电销售企业推广“售新+回收”模式,鼓励生产企业源头让利,开展品牌促销活动。加快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联社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12.开展家装消费品换新行动。引导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推动智能家居在智慧厨房、健康卫浴、家庭安防、养老监护等更多生活场景落地。全面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鼓励企业打造旧房装修和局部改造线上样板间,提供价格实惠的产品和服务,激发消费者家装换新需求。组织家居家装综合卖场和品牌家居销售企业,以扩大存量房装修改造为切入点,广泛开展家居家装以旧换新和促销活动,推动家装厨卫消费品换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城管执法局、西安广播电视台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13.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体系。健全报废汽车和废旧家电家具等资源回收体系,统筹推进回收站点、分拣中心和集散交易市场一体化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建设。支持回收企业采用自建、承租、承包、统管等方式运营回收站点,采用“流动+固定”“定时定点+预约上门”相结合方式,形成扎根社区、服务居民的基础回收网络。发展“换新+回收”物流体系和新模式,支持耐用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利用配送、安装、维修等渠道建设逆向物流体系,上门回收废旧消费品。深入推广“互联网+回收”模式,推广“以车代库”流动回收,支持废旧产品设备线上交易平台发展。优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布局,推广上门取车服务模式。完善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渠道。(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市机关事务中心、市供销联社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14.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推动实体二手市场规范建设和运营。围绕西安二手车出口试点城市建设,大力支持浐灞国际港发展二手车出口业务,推广“二手车出口+中欧班列+综保区集结+启运港退税”业务新模式。支持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等电子产品生产和销售企业开展二手产品鉴定、翻新维修和销售业务。鼓励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和电商平台发展,支持“互联网+二手”、售后回购和二手商品拍卖等模式发展,促进二手商品流通。推动二手商品交易规范化,完善诚信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局、市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15.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以经开区再制造产业园、高新区增材制造产业园等为载体,深入推进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传统设备再制造,积极发展光机电一体化设备、航空发动机等新兴领域再制造。紧抓“一带一路”建设、国内外加工贸易转移等机遇,有序承接国内外再制造产业转移,促进对外开放和产业升级。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废旧生产设备实施再制造,再制造产品设备质量特性和安全环保性能应不低于原型新品。依托铂力特、天元智造、赛隆金属等龙头企业及西安交大、西工大等核心研究力量,重点研发突破旧件性能评价、产品寿命评估、特种材料加工、过程工况感知及制件质量检测等再制造关键技术。鼓励在售后维修、保险、租赁等领域广泛使用再制造产品和服务。(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16.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持续推进西安废旧物资循环利用重点城市和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建设。立足全市产业发展定位,围绕西咸新区、蓝田等五座垃圾焚烧发电厂,适度发展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推进环境、能源等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促进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集聚发展。加快培育一批线上线下融合的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支持国有企业参与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利用。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加大资源化利用等领域新技术、新装备的研发力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供销联社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实施标准提升牵引行动

  17.推动能耗排放标准提升。严格落实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和环保绩效等级评定等规定,强化标准引领和基准约束,推动设备分类改造升级,提升整体能效环保水平。推进节能标准体系优化升级,加快构建我市氢能等领域标准体系。落实乘用车、重型商用车能量消耗量值相关限制标准。(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18.加快制定重点领域标准规范。聚焦汽车、家电、家居产品、消费电子等大宗消费品,提升安全、健康、性能、环保、检测等标准。完善家电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大力普及家电安全使用年限和节能知识。升级消费品质量标准,严格质量安全监管。落实碳标签等标准制度,充分发挥标准引领、绿色认证等作用。探索完善绿色金融、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包装等相关标准,分步强制推行建筑节能标准。支持市域企业和机构积极参与清洁生产、循环利用等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发改委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19.扩大循环利用标准供给。探索制定大宗固废资源化利用、地热能等相关领域应用标准。推进回收网点、中转站、分拣中心标准化建设。制修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规范等再生资源回收标准。引导二手电子产品经销企业建立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和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落实二手电子产品可用程度分级标准。加强绿色生活标准推广普及。(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20.加强标准实施监督。坚持“谁归口、谁实施、谁监督”原则,加强各类标准特别是新制定标准的宣贯工作,初步建立覆盖标准制定实施全生命周期的追溯、监督和纠错机制。加大标准创新型企业培育力度,认真开展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深入推进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社会组织和消费者对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作用,鼓励开展标准制定满意度和标准实施有效性第三方测评。(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21.推动标准有序衔接。鼓励相关单位积极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制定,在物联网、信息技术、实景演艺等优势领域主导或参与制定一批技术、能耗、排放等国内标准,在电子电力、太阳能光伏、新材料等重点行业主导或参与制定一批国际标准,以标准“走出去”带动西安产品、技术、装备、服务“走出去”。(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政策措施

  22.坚持市场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结合各类设备和消费品更新换代差异化需求,立足西安实际,在各领域各行业挖掘和培育一批本地制造业、商贸业等龙头企业,鼓励支持其“在本地生产、在本地销售”。通过“线上+线下”方式,依靠市场提供多样化供给和服务,引导商家适度让利,形成更新换代规模效应。(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23.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统筹中央、省级和市本级相关专项资金,加大对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力度。积极做好做实项目储备,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和中央预算内资金。用足用好中央和省级财政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相关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等。支持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循环利用项目申报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持续实施好老旧营运车辆更新补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进一步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大对符合政策要求的高效节能产品设备、再生资源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力度。强化标准与财政支持等政策措施的协同,加强对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等制修订工作的资金扶持,鼓励相关部门统筹各类资金用于支持标准提升牵引工作。强化财政资金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精准性。(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24.落实税收支持政策。落实好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税收优惠政策,把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纳入优惠范围。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配合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落实落细所得税征管配套措施。(责任单位:市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25.强化金融政策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引导银行机构出台政策(产品)合理增加绿色信贷,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支持各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首付比例、期限和利率。发挥政府引导基金引导撬动作用,支持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管理局、人行陕西省分行营管部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26.加强要素保障。以“标准地+承诺制”综合改革为牵引,进一步提高要素保障和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对回收循环利用项目纳入省级“四个一批”项目库,加强用能、用地等要素保障。对不新增用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开辟能评、环评等审批“绿色”通道。统筹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27.强化科技创新支撑。聚焦长期困扰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产业基础、重大技术装备“卡脖子”难题,围绕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生产设备、新能源装备、新型农业机械、再制造等领域,积极开展重大技术装备科技攻关。完善“揭榜挂帅”“赛马”和创新产品迭代等机制,强化制造业中试能力支撑,加快创新成果产业化应用。建立重大科技计划项目与标准化工作联动机制,将标准作为科研成果重要考核指标纳入科技计划实施体系。(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协同联动。建立工作专班,完善信息报送机制,定期召集例会,梳理工作进展和典型案例,加强实地检查督导。市工信、住建、城管、水务、交通、农业、教育、文旅、卫健等部门要制定出台具体工作措施,形成我市“1+N”政策体系,分解年度目标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各区县人民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及各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二是加强贯通对接。市级各相关部门要主动加强与中央和我省对口部门的工作对接,及时了解掌握上级的工作部署和政策精神,及时衔接国家和我省出台的保障政策和重点工作,保证上下工作贯通,政策方向衔接。

  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借助多种媒体完整准确传达中央对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各级政府支持政策,引导商场、企业等在室外LED屏等开展政策宣传,在政务大厅、社区等公共场所设立宣传栏、咨询台,通过宣传推广、政策咨询、优惠促销等方式,提高企业和居民知晓率和参与度,确保惠民政策更好地满足企业和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附件:1.西安市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及职责

  2.重点领域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任务清单

  3.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措施清单

  附件1

  西安市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及职责

  为扎实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专班。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工作专班组成人员

  组 长:吕来升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黄 强 市委常委、副市长

  孟 浩 副市长、经开区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刘 凯 市政府副秘书长

  薄盛春 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晓华 市政府办公厅二级巡视员

  王军平 市发改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李初管 市工信局局长

  黄瑜晖 市商务局局长

  成 员: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市行政审批局、市数据局、市机关事务中心、市税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联社、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营管部分管领导。

  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发改委副主任张军胜担任。专班下设设备更新小组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小组,分别由市工信局和市商务局分管领导负责。

  二、专班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统筹推动全市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制定细化工作方案,督促协调各领域工作。

  (二)梳理汇总各领域工作开展情况,掌握工作动态,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总结梳理各领域工作开展中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

  (三)及时对接和承接国家、我省关于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政策措施,向上级反馈和报送工作开展情况、经验做法。

  (四)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定期研判工作形势,实地调研了解各领域工作开展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

  (五)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从战略和全局高度,深刻认识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重要意义,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责任落实,做好政策解读。同时,明确一名工作能力强、业务熟练的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人员信息(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于6月13日前报市发改委(刘宗祥 党虹,86786319,xafgwhzc@163.com)。必要时实行集中办公。

  附件2

1

  备注:以上各领域主要任务是依据《工作方案》内容的具体细化,各牵头部门可结合工作实际,明确配合单位共同落实。

  附件3

  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措施清单

  此政策措施清单只作为市级层面政策突破和方向指引,各领域、行业主管部门可结合国家、省上后续政策支持实际,统筹现有资金,会商财政、税务、银行等部门,共同研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具体实施方案中分类细化实施。

  1.各领域(特别是工业、建筑市政、交通、农业农村等)深入开展摸底排查,做深做实项目储备,形成项目清单,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省级有关资金。

  2.全面取消我市住房限购措施,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不再审核购房资格。降低首付资金比例,延长贷款年限。

  3.全市范围内“以旧换新”购买新房的,可按照“认房不认贷”政策,享受首套房首付比和按揭利率优惠;购买新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原有基础上上调最高贷款额度;同时不再审查购房者资格条件。

  4.试行二手房“以旧换新”。支持政府(平台公司)收购二手住房,支持房地产企业、经纪机构、金融机构合作建立“以旧换新”购房模式。

  5.推广商品房“以旧换新”房票发放。针对城中村改造安置,首批参与“以旧换新”政策的业主,住房置换资金以“房票”形式发放兑换,业主可定向购买当地一套新房,一次性完成“买一卖一”。

  6.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结合农业生产需要和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加大能耗高、污染重、作业损失大、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促进农机绿色发展。

  7.组织销售企业开展“售新+回收”,提供上门“送装拆收”一体化服务,支持销售企业配套开展促销活动,对以旧换新消费者给予优惠。组织电商平台开设以旧换新专区,开展“互联网+回收”,提供线上估值、交易,上门回收、换新服务。

  8.广泛开展家电家居进社区,汽车县域巡展等活动,拓宽消费场景,推广新产品、新技术、新服务,培育绿色、智能新型消费。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支持建设一批集中分拣处理中心。

  9.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加大对燃气、供热等民生和安全领域设备、管网更新改造的奖补资金补助力度,带动企业加大资金投入,促进老旧设备淘汰更新。

  10.推进生活垃圾设施设备现代化、智能化改造,提高运行效能;对使用8年以上且车辆状况较差的环卫车辆分批分级实施更新淘汰;按照现行政策口径支持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建设。

  11.对于老旧住宅电梯加装和既有住宅电梯更新(电梯日常管理、质检),探索建立资金合理共担机制;对于公益性、准公益性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会同相关部门研究通过加大政府投入、依法依规拓展投融资渠道等方式,广泛筹集资金。

  12.加快淘汰国三级及以下排放标准运营类柴油货车。提高水泥罐车、物流配送车、邮政快递车、环卫用车、公交车、出租车(含网约车)等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比例;重型载货车辆、工程车辆绿色替代率达到50%以上。促进一般公务用车绿色更新,对民营企业给予一定补贴,对使用8年以上且车辆状况较差的老旧一般公务用车、急救车,分批次统一实施更新淘汰,新购置车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置标准和要求,积极采购新能源汽车。

  13.出台城市营运车辆更新新能源车型补贴政策,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采购纯电动或氢能城市公交车、出租车的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车长≤6米公交车补贴0.5万元/辆,6米<车长≤8米公交车补贴1万元/辆,8米<车长≤12米公交车补贴2万元/辆,车长>12米公交车补贴3万元/辆;出租车补贴0.5万元/辆。按照中央财政安排的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计划,支持新能源公交车及电池更新。

  14.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

  15.整合、延长现有新能源汽车等补贴政策,适当降低新能源汽车、电子设备等大件商品分期付款首付金额。

  16.对医疗机构设备购置和更新改造新增贷款实施阶段性鼓励政策,中央财政贴息2.5个百分点,期限2年。政策要求2022年12月31日前签订贷款协议且支付设备采购首批贷款(不低于总货值的20%)的贷款主体可自主向贷款金融机构申请贴息贷款。政策面向符合区域卫生规划需求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传染病医院和民营医院,使用方向主要是开展诊疗、临床检验、重症、康复、科研转化等医疗设备购置。

  17.发挥大西安区域医学检验中心PPP项目作用,在各级医疗机构探索购买技术服务、共建共享等方式,支持检验设备更新。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卫生健康领域医疗设备更新的支持力度,探索在市属医院开展设备租赁试点工作。

  18.对不新增土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实行承诺备案制,简化前期审批手续。

  19.工业新建(扩建)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以上项目和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要采购使用能效达到先进水平的用能设备。

  20.研究制定对绿色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的实施范围,加快产业绿色转型升级。

  21.落实税收支持政策。加大对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税收优惠支持力度,把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纳入优惠范围。

  22.项目投产后,面向制造业、生态环保等项目,凡是通过设备更新实现高端化、数字化、绿色化、安全化升级的技术改造项目加大追加补助力度。

  23.在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方面成效明显的,对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按设备和软件投资的10%给予奖励,数字化车间最高奖励200万元、智能工厂最高奖励1000万元。

  24.在绿色化改造方面成效突出的,对年能耗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实现年节能量1000吨标准煤以上、或减少碳排放2500吨以上、或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国家标杆水平的,满足其中1条的给予100万元奖励。

  25.发布首个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应用场景清单。定期梳理发布技术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场景清单,以及供给侧企业清单。支持培育数字经济赋智赋能新模式,市区财政最高给予实际投入35%的补贴支持。

  26.合理运用再贷款政策工具。鼓励各级投融资公司积极担保承接设备更新项目,撬动社会力量参与设备更新。

  27.在财政政策支持上,只要开展设备更新就有补助。面向全部制造业、生态环保等技改项目,按照项目入统时设备软件的计划投资,给予3.5%左右的事前投资贴息;2亿元以下的项目按12个月贴息、最高800万元补助,2亿元以上的项目按24个月贴息、最高2500万元补助,2亿元以上项目如在12个月内建完,最高5000万元补助。

  28.加大企业购进设备、仪器加速折旧,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等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加速推进政策红利“变现”。

  29.实际发生采购、可形成固定资产投资的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项目。由各银行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选择符合政策规定及授信审批要求的项目,签约投放贷款。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2.5个百分点的贴息,期限2年。

  30.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对象为通过银行贷款进行新建或改扩建项目的制造业企业,其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在本地域内实施,且企业贷款用途中用于设备投资(含配套软件)支出不低于500万元。对制造业相关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项目(含配套软件)给予贴息政策支持,具体包括创新载体建设项目、智改数转网联项目、产业转型升级项目等项目贷款。

  31.贴息政策突出多级联动。鼓励统筹推进辖区内贴息工作开展,市区两级可分别给予1个百分点贴息。与此同时,获得贴息的企业仍可申报专项资金项目补助,贴息和补助政策同频发力。

  32.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尤其是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用好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等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激励引导我市政策范围内的21家金融机构用好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重点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的信贷支持。做好人民银行货币工具与财政政策的有机联动,激励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领域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贷款力度。

  33.面向企业、消费者发放一定数额的消费券,之后通过财政整合相关资金或贴息政策分批抵扣。


中国城市住房价格288指数

(2023-02)

1571.9

  • 0.13%
  • -0.91%
日期指数环比同比
2023.011569.9-0.97%-0.14%
2022.121572.1-0.92%-0.11%
2022.111573.9-0.12%-1.08%
2022.101575.8-0.20%-1.01%
2022.091579.0-0.02%-0.87%
2022.081579.3-0.04%-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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