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厅部署做好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工作

2020-08-20 12:27:17来源:江苏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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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江苏
  • 颁发时间:江苏自然资源厅开发利用处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江苏自然资源厅开发利用处
  • 实施日期:江苏自然资源厅开发利用处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 类别:土地使用与管理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制的决策,根据自然资源部工作安排,省厅就做好2020年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工作进行部署。一是落实分级指导监督和调控责任,明确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部重点加强对南京、无锡、苏州市住宅用地供应监测、评价和考核,省厅负责其他城市住宅用地供应的监控指导、督促检查、评价考核。二是合理安排供地规模结构和布局,要求各地做好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及实施工作,根据住房发展规划和住房建设年度计划,保障供地规模,优化供地结构,把握供地时序,均衡合理布局。三是及时公布住宅用地信息,发布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公布地块成交结果,落实公开信息责任,引导市场预期。四是严格监督考核,加强对重点城市的联系指导和监督考核,规范住宅用地出让方案,做好异常交易预案,做好住宅用地市场分析和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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