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政策汇编及业内解读         

2019-10-16 14:0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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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全国
  • 发布时间:2019-10-16
  • 报告类型:市场报告
  • 发布机构:中房研协

 【政策汇编】

  北京出台《关于规范互联网发布本市住房租赁信息的通知》,对住房租赁信息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及从业人员作出了明确规范,要求互联网平台依法审核、管理住房租赁信息,展示发布机构、企业的信用信息及合同示范文本等内容。对违法违规行为下架房源信息并暂停发布权限1到3个月,违规发布房源信息3次以上的,不得再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发布本市住房租赁房源信息;建立互联网租赁信息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监管。 

  深圳市发布《深圳市落实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用地供应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提出,深圳市住建部门负责统筹全市范围内三类公共住房的套数比例,住房用地供应需落实2035年前筹集建设各类住房170万套的任务,实现市场商品住房和三类公共住房套数4:6的供应结构要求。提出要增加建设用地、盘活存量用地、各类用地配建、公共设施综合开发等类型供应渠道,坚持新增供应和存量盘活相结合的原则,增加了未完善征(转)地补偿手续用地、历史遗留未完善出让手续用地、已建的合法用地、机关企事业单位存量用地建设公共住房等渠道。

  海口《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要求,各区要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社区配套用房建设范围,新建住宅小区要同步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包括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海口努力在2020年实现9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为在海口居住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根据服务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和本人实际情况的不同,今后海口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分为政府购买服务和自费购买服务两种类型。

  南宁出台《南宁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管理办法(试行)》,有效期为2年,规定了新建住宅小区应按照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且单处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300平方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作为住宅的公共服务配套用房,由开发建设单位无偿提供,权属归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所有,主管部门为民政部门,社区居民委员会使用并负责维修、养护。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不得用于出租、转让、抵押或挪作他用。

  宁波制定《宁波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试行)》和《宁波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试行)》。细则指出,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范围为监管项目工程造价的130%,监管项目有以该项目土地抵押担保贷款的,土地抵押担保贷款的本息也纳入监管范围。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销售现场公示经备案的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监管银行、监管账户、按揭贷款银行,以及监督举报电话。预售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全部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扬州发布《恢复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的通知》,从2019年10月15日起,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从35万元恢复至50万元(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限额从21万元恢复至30万元);将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能力系数由目前的0.3上调为0.5。其他贷款使用政策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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